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学科代码:0807)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4年7月修订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包含化工过程机械专业(本科专业现名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建于1952年,1962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热能工程专业(2000年设立)、流体机械及工程专业(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动力机械及工程、制冷与低温工程和工程热物理等专业(2006年设立)。2007年化工过程机械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和上海市重点学科。本学科设有承压系统及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煤气化及能源化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水煤浆气化及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开发部)、绿色高效过程装备与节能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中石化上海设备失效分析与预防研究中心、化工机械研究所、洁净煤技术研究所等。学术队伍结构合理,拥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杰出人才。本学科具有较宽的学科覆盖面,在压力容器与结构完整性技术、过程装备与材料工程、洁净煤技术与能源环境工程、流体动力机械及工程、传热、传质强化与节能技术、多相流动、气化与燃烧、能源转换技术与新能源等研究方向上特色鲜明。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和现代实验技能,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其它实际应用能力;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能力;能胜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公司企业和其它单位的科研、开发、教学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5年,课程学习学分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5年。

三、研究方向

1.压力容器与结构完整性技术

2.过程装备与材料工程

3.洁净煤技术与能源环境工程

4.流体动力机械及工程

5.传热、传质强化与节能技术

6.多相流动、气化与燃烧

7.能源转换技术与新能源

四、课程设置和学习

1.本学科硕士生应完成不少于36学分的课程学习,一般在入学后的前4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2.根据资源共享和学科交叉的原则,硕士生可选修其他高校具有优势、符合本学科培养要求的课程。经导师和学院核准后,学校承认校外学分。研究生可多选本学科的专业核心课、选修数学或其他同类学科的专业课作为本学科的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可。

3.课程设置表中设置的课程有一定的选修空间,在学习年限内未能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者,予以退学。

4.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至少6人才能开课(专业招生人数少的除外)

五、中期检查

1.硕士生中期检查在第3学期初进行,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2.中期检查前必须完成本学科学位课程的学习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3.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思想表现、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和开题报告等。考核前必须完成至少两次文献分析报告,通过实验技能考核。

4.开题报告: 硕士生应首先搜集有关文献资料并进行实际调查,把握学科发展前沿,重视文献知识产权,写好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并在硕士点导师组统一安排的开题报告会上作公开报告、答辩,经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六、提前攻博

为使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鼓励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提前攻博。提前攻博的相关条件和实施办法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

七、论文发表

按《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2013年4月17日发布)》。对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前至少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不含双边学术会议)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1篇学术论文(不含摘要)。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唯一或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和论文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均须为华东理工大学。一篇学术论文只能用于一名研究生申请学位,且研究生署名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的第二作者。

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硕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研究生从事学位论文的工作内容及其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属华东理工大学。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开展学位论文的,根据合作合同判定。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附件:华东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网页发布时间: 2019-05-14